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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提供虚拟货币代理投资服务的非法比特币钱包将被取缔

imtoken是什么平台 2024-01-13 05: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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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虚拟货币,禁止各类比特币钱包服务; 以群主或管理员的名义从事虚拟货币代理投资服务属于无证金融活动,将被禁止; 海外虚拟货币兑换网站将被禁止 封锁并关闭移动应用程序; “场外”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将被关闭。

日前,鄂尔多斯市金融办转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第53期《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简报》(以下简称第53期简报)披露。以上资料。

第五十三届通报会透露,2017年11月20日下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功胜召开重点地区金融办主任整治工作座谈会,就虚拟货币“挖矿”问题展开讨论。 ——场外交易和“走出去”,以及互联网 讨论外汇风险整治等事项,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 按照部署要求,要始终保持虚拟货币市场高压态势,严防虚拟货币风险再次积累,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一类是在当地注册的所谓“场外”集中式虚拟货币交易场所(包括以所谓“出海”的形式持续为国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炒作服务的网站平台),为集中交易提供担保和清算结算服务。 以群主或管理员名义为集中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务的“钱包”服务商、个人或机构,请各地整治办落实属地负责和金融活动必须持证经营的要求,坚决取缔他们。

二、对上述境内“场外”集中式虚拟货币交易网站平台,或为境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集中交易服务的境外网站平台,国家整治办和地方整治办应当向网络报送信息司、工信司按职责分工。 分工封杀其网站平台,依法关闭移动应用程序。

三、对为“出海”、“场外”平台提供支付服务的,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司督促支付机构按规定自查整改对文件号文要求的支付机构比特币钱包app,予以严肃处罚。

四是请外汇局对涉及资金进出境的相关“走出去”交易,按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2017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叫停代币(ICO)融资。 几天后,监管部门决定关闭涉及“OKcoin”、“Huobi.com”和“Bitcoin China”的中国虚拟货币交易所。 ”。 随后,这些机构纷纷将企业交易所迁至韩国和日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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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面向公众募集资金的ICO也改头换面,开始通过私募方式募集资金,再通过私募向公众募集资金。 而不少微信群、QQ群、各类社区论坛向用户出售参与ICO项目的各类虚拟货币私募基金产品,变相向社会募集资金。

从文件来看,甚至比特币钱包服务也在被禁止之列。 比特币钱包是用于存储、发送和接收比特币的软件,是比特币生态系统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应用。 随着虚拟货币被炒作,各种提供比特币钱包服务的初创企业也应运而生。

附件:《关于指导我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内政办函[2017]47号)及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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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内蒙古自治区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政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关于指导我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有序退出的通知

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按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重点地区金融办主任整改工作座谈会精神,限制偏离实体经济需要,规避监管。 虚拟货币“挖矿”行业是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不应该得到支持。 在此基础上,请多措并举,综合运用电价、土地、税收、不良保险等措施,引导相关“挖矿”企业有序快速退出,鼓励向云转型国家支持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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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情况(第53号)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重点地区金融办主任整改工作座谈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精神,2017年11月20日下午,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潘功胜同志召开理事整改工作座谈会重点地区金融办,就虚拟货币“挖矿”、场外交易和“出海”以及互联网外汇风险整治等问题进行研讨,研究部署全市重点工作下阶段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外汇局、互金局A 协会、北京、上海、天津、山东、江苏、四川、贵州、内蒙古、新疆等有关省市整治办和人民银行深圳分行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一、各地整改办反映的有关情况

(一)虚拟货币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取得进展

虚拟货币市场清理整顿成效显着,阶段性目标基本实现。 一是摸清风险底线。 各地迅速组织工作部署会,制定实施方案,摸清比特币交易场所和ICO平台风险基础。 全国已发现85个ICO平台和88个比特币交易平台。 二是整治成效显着。 所有发现的平台已停止ICO发行和虚拟货币交易,85家ICO平台已停止发行和交易,81家已完成清理工作,其余4家失联平台已移交相关责任部门处理; 88个比特币所有交易平台均已停止交易,74个已完成投资人提现,其余14个提现正在有序进行中。 三是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各地指导平台在退换货工作中与投资者充分协商,确保投资者资金和虚拟货币安全。 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期间未发生群体性事件,舆论反映积极。

(二)虚拟货币“挖矿”情况

相关省市整治办认为,“矿业”行业与实体经济无关,消耗大量能源。 一些企业存在安全隐患,一些企业将“大数据产业”作为配套,享受当地的电价、土地和税收。 优惠政策。 一些省市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 例如,内蒙古自治区部分“矿业”企业在当地政府引导下宣布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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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平台“出海”及场外交易情况

各地整治办认为,个人间小额场外交易风险较小,但为防止风险累积,应更加关注集中交易和“出海”平台及场外交易具有做市商机制的平台。 各地整改办提出了相关建议。 一是建议自律组织发布风险提示,加大对投资者的教育力度。 二是从支付环节入手,严厉查处支付违规支付机构,严厉打击交易资金链。

(四)非法互联网外汇情况

近年来,一些机构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各类网络平台非法从事炒汇活动,或炒作以美元计价的贵金属、期货、指数等,甚至冒用外汇交易名义进行炒作。进行传销和非法集资。 干扰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具有较大的金融和社会风险。 前期,外汇局建立监测机制,发现涉嫌非法外汇交易的平台千余家,并协调有关部门关闭涉嫌违法违规的相关平台。 为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非法外汇活动的打击力度,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拟将互联网非法外汇活动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 外汇局已制定工作方案,将牵头开展相关工作。

潘功胜同志对有关部委和各省(市)整治办在清理整顿虚拟货币市场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经过前期工作比特币钱包app,有效打击了虚拟货币投机行为,维护了金融和社会稳定。 社会总体评价非常积极,展现了我国监管部门敢于监管、监管有力的形象,在处理金融乱象等问题上积累了宝贵经验。

2.下一步工作部署

潘功胜同志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挖矿”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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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明确要求,要限制偏离实体经济需要、逃避监管的“创新”。 因此,不应支持与实体经济无关的伪金融创新。 下一步,要多措并举,综合运用电价、土地、税收、不良保险等措施,引导相关企业有序退出。

(二)平台“出海”与场外交易

要始终保持虚拟货币市场高压态势,严防虚拟货币风险再次积累,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请工业和信息化部、互金协会、国家整治办、各地整治办加强监测,深入研究虚拟货币市场变化情况,重点查清是否存在商业主体集中在国内。

请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妥善处理。 具体而言,一是为在当地“场外”集中式虚拟货币交易场所注册的集中式交易场所(包括继续为境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炒作服务网站平台等形式的)提供担保和清算服务。 -称为“出国”)。 对所谓结算服务“钱包”服务商、以群主或管理人名义为中心化交易提供做市商服务的个人或机构,请各地整治办落实属地责任要求和所有金融活动的要求必须持证经营,坚决取缔。 二、对上述境内“场外”集中式虚拟货币交易网站平台,或为境内用户提供虚拟货币集中交易服务的境外网站平台,国家整治办和地方整治办应当向网络报送信息司、工信司按职责分工。 分工封杀其网站平台,依法关闭移动应用程序。 三、对为“出海”、“场外”平台提供支付服务的,请中国人民银行支付司督促支付机构按规定自查整改对文件号文要求的支付机构,予以严肃处罚。 四是请外汇局对涉及资金进出境的相关“走出去”交易,按照外汇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三)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

一是将非法互联网外汇交易纳入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框架,要求外汇局会同有关部门。 二是加强监测。 请国家外汇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互金协会、国家整治办协调配合,开展外汇违规平台监测分析工作。 三是做好违规行为认定工作。 因产品涉及外汇、指数、贵金属、期货等多种类型,请外汇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积极配合,共同认定其性质。违反。 四是做好分类处置工作。 请外汇局、工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央网信办对违反外汇管理规定的平台进行分类处置。 请各省金融厅、人民银行加强对地方外汇违规平台的监测,及时报告。 对境内主体,请地方金融办、地方外汇分局联合开展整治,地方有关司局予以配合。

投稿:马凯副总理、周小川会长、丁学东副秘书长。

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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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

分布:中宣部新闻局、中央维稳办新闻处、中央网信办信息服务局。

发展改革委金融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信信管理局、公安部经侦局、财政部金融司、房地产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国务院法制办金融司、银监会办公厅、汇金总部、证监会办公厅、扫黑办、保监会办公厅、发展改革司、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部。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第二审判庭、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

省(自治区、直辖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11-30 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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